婚姻纠纷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07 04:46:15


  婚姻纠纷案例

  丁某与段某某系夫妻,2003年二人注册公司下海经商,起初生意很顺利,为了扩大规模多次向亲友段某借款累计有80余万元没有偿还,后二人投资的项目失败,两人经商议后余2008年闪电协议离婚。丁某分得家中汽车、房屋、及银行存款债券等财产。同年,段某某以已无财产唯有拒绝段某要求其还款的要求。段某无奈找到本律师,本律师接受段某的委托依法代理,要求丁某与段某某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不能证明原告与其约定的借款为个人债务,也不能证明被告有婚姻财产的约定且原告明知的情况因此段某某的债务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段某某与丁某共同偿还,尽管二人已经离婚并对财产做出了分割,但被告双方人应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