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能否因离婚解除
发布时间:2019-09-01 07:47:15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成立的收养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其相互关系不允许解除。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形成,人为设定而为法律所认可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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