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

发布时间:2021-05-15 07:00:15


  深圳集体户口新生儿如何落户?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小编提醒您,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户口本等。下文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到双方的户口卡、集体户口主页。如果主页在人才市场,去借时需要说明是新生儿落户,他们会给一个主页复印件,加注具体用途及户口专用公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需要在准备落户的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如实际居住在其它地方还要先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开完证时后到街道办开计划生育证明(落户用);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责任编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