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拒养残疾儿子 法院驳回离婚诉请
发布时间:2020-01-11 22:43:15
因儿子身患高位截瘫,父母离婚时都不想抚养自己的亲生骨肉。9月28日,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案件,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李某与夏某于2002年7月经人介绍自愿登记结婚,2007年10月因一意外事故导致4岁的儿子高位截瘫,为给小孩治病,家里债台高筑,一贫如洗。加上夫妻双方性格不合,两夫妻常为家务琐事吵闹不休,矛盾不断恶化,,请求与丈夫李某离婚。庭审中,被告李某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与原告夏某互相推诿,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瘫患的儿子。
,虽然婚姻法有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原、被告只同意离婚,却不愿意对亲生儿子承担抚养义务,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有害于社会风尚,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准予其与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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