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9-08-23 22:22:15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律师解答】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我认为:房子虽然写你父亲的名字,但是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房子有一半是你母亲的。 你母亲死后这一半属于她的遗产,她的遗产由你父亲,你,还有你的外婆,外公继承。那么她的遗产中4分之一属于你。房子你可以得到:房子的二分之一为你母亲,二分之一中的四分之一属于你,所以房子你可以得到八分之一。如果你外婆、外公不在,那么你就可以得到4分之一。你父亲得4分之三。以上是我对继承法的理解。非专业人士回答,如果正确请给予肯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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