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9-10-06 23:57:15


  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起诉;。

  一、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超过1年的,。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1.;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