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成植物人,起诉离婚算遗弃吗?

发布时间:2020-12-13 16:49:15


  两个人结成夫妻,就有了互相扶养的义务。但若是夫妻的一方成了植物人,坚决不准另一方离婚那也是有违人性伦理,因此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但要求离婚后要给予适当帮助。

  一、案例

  前几天听到这么一个事情:小浩和小清是一对恋爱4年的90后夫妻,结婚4个月后,妻子小清因病变成了植物人。经过三年的治疗后,情况仍无好转。病人离不开别人的照顾,加上每月一笔不小的护理费,让小浩家庭陷入经济困境,。,不予准许离婚。按照规定,小浩又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小浩承诺,小清在经小浩与小清母亲共同确认的医疗机构护理期间,每月支付5000元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最后,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二、妻子成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算遗弃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当一方已经成了植物人,能否提出离婚,离婚算不算遗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在小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小清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多家医院均诊断称无治好可能,夫妻之实显然已不存在,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得以离婚。

  因此,夫妻一方成植物人,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只要还继续给付扶养费,就不算遗弃。

  三、妻子成植物人,离婚后丈夫支付护理费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另外,《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责任编辑:杨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