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替相亲子女闪婚 摩擦不断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09 01:06:15


赵先生与张女士是70后的大龄剩男剩女,两人由双方父母通过公园家长相亲会介绍认识后,不到半年便登记结婚。但经过婚后相处,赵先生觉得双方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觉,矛盾不断,因此他起诉,要求和张女士离婚。。

  赵先生起诉称,他和张女士是由双方父母通过公园家长相亲会介绍认识,2006年11月双方第一次见面,2007年3月便登记结婚,2007年4月举行了婚礼。2007年5月在双方蜜月旅行中,矛盾开始凸显。2008年双方均向对方提出过离婚。2009年,双方已多次说过要离婚,但由于双方家长参与,并考虑尊重婚姻,双方均表示能改变自己,想继续维持这段婚姻,但之后还是摩擦不断。2009年3月,张女士不顾他的反对,在家庭不稳定的情况下执意出国一年,给他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赵先生认为,自己与张女士从相识到结婚仅4个多月,本身就无感情基础,婚前双方都对对方缺乏基本的了解,婚后三年也未能培养出基本的夫妻感情,相反是矛盾不断、冷战不止。张女士回国后,双方就一直分居生活,感情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程度,已无和好可能,,要求与张女士离婚,并分割财产。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