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10万分手费被夫砍伤 坚持离婚胜诉
发布时间:2019-08-08 03:37:15
陈某在婚姻生活中一贯对妻子暴力相向,在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后,他因向妻子索要“离婚费”不成竟挥刀欲杀妻。在陈某受到了刑事处罚后,绝望的妻子最终决定还是离他而去。4月27日,,依法判决准许原告周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1995年上半年周某与陈某相识相恋,次年10月登记结婚,1997年喜得千金。但自周某生育女儿后,双方就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周某经常遭到陈某的殴打。2004年周某为躲避陈某而出国打工。
2006年9月,周某回国与陈某商谈离婚事宜,陈某表示同意离婚,但是索要10万元“离婚费”,周某拒付,双方发生激烈争吵。陈某遂持刀砍伤周某的面部、头部等处,致周某轻伤。陈某因故意杀人罪。2007年2月,。
,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后双方未能珍惜,常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和。尤其是陈某持刀将周某致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也均同意离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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