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立案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5 11:31:15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讼,。

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原告起诉离婚,。涉及财产分割的,再按一定比例交纳.
,预交确有困难的,。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提出副本一份。

  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经当事人申请,。 ,涉及股票、期货、知识产权等),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 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