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一方为军人的,如何确定管辖?

发布时间:2019-08-31 14:50:15


   离婚诉讼中有一方为军人的,如何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