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必要“捉奸”吗?

发布时间:2019-08-11 09:43:15


   离婚诉讼中有必要“捉奸”吗?

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取这方面的证据。原因何在?
第一,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离婚律师www.lihun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