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9-07 20:27:15
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离婚登记手续,对于这一种情况是双方的和平离婚方式,如果有一方不愿或是对某些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离婚诉讼,那么这样的话,离婚诉讼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流程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
一、
1、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
5、双方到庭后,。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6、,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异地起诉离婚条件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超过一年的,。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离婚诉讼,,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情形,因为就是怕两人诉讼离婚是一时的冲动。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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