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01 09:11:15
核心内容:离婚财产保全要注意哪些事项?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首先要提供担保,所要保全的财产是处于毁损、灭失等危险且是双方争议的财产,。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
4、。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起诉的,。
5、不动产的保全。
、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
,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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