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0-10-01 17:05:15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约定,达成的约定经过公证以后效力更高。那么,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不在房产证上增加登记,而是直接到公证处公证为两人共同财产,这样的做法可以吗?
一、如何将婚前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通过赠与的方式
赠与,就是无偿把房子的部分份额分与另一方,但是仅仅签订了赠与婚前房产的协议,赠与合同仍未生效。房产是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把被赠与一方的名字加上去,赠与合同才产生不能随意被撤销的效力,否则视为赠与未完成,承诺赠与一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放任承诺。
(二)签订夫妻婚前财产协议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对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且约定优先于婚姻法的法定夫妻财产分割制。所有,想要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来进行。
二、为过户而仅仅进行财产公证可以把一方的婚前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准。
(一)赠与合同在进行房产登记变更前,可以随时被撤销。《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被任意撤销。而房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未经房产权的变更登记,赠与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婚前财产不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没有经过房产权属补充登记配偶名字的将房子变为夫妻共有的协议可能得不到公证处公证的许可。
(三)但这种协议可以作为要求房产权人补充登记的依据。《物权法》规定,有关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约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为办理房产权登记的,不影响约定效力。
综上,一方婚前的房产很难未经产权变更登记而直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公证的效力很强,即使法律规定可以对夫妻财产约定内容进行公证,但是一旦公证处发现房产证上登记的只是一人的名字,也很难认定为有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实,而不会轻易让进行财产公证。所有小编提醒一句要想改变房产是婚前财产的性质还是谨慎一点去进行产权登记吧。另外,我国已经逐步开始用不动产权证代替房产证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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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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