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8-02 20:09:15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如果离了婚,,双方就必须做出财产分割,那如果之后才知道对方有财产,而且又过了诉讼时效那会怎么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离婚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等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处理】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
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大致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在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隐瞒的财产的话,只要有证据这个是两个人婚后的财产的话,,拿回你应有的财产。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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