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9-08-26 17:21:15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不断走高,离婚诉讼越来越多,那想起诉离婚起诉呢?关于婚姻案件是否有级别管辖的要求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婚姻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的相关知识。
一、离婚案件中地域管辖怎么划分
婚姻案件属一般民事案件,其管辖依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此主要是阐述原被告双方均系我国公民,且在国内有住所的情况。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三)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双方都是军人的,。
(四)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超过一年的,。
(五)当事人被监禁时: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婚姻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
三、
: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
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涉及到的人或事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如当事人是党、政、。在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金额较大、争议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等类案件。
第三,。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
因此,,涉外且重大的由中院管辖。,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婚姻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的相关知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小编进一步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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