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合同生效日期
发布时间:2020-11-14 21:50:15
生活中的许多事物都是可以为其购买保险的,包括动产、不动产,甚至可以使人身体上的某个部位。保险合同的一方是保险公司,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保单合同的,那么保单合同生效日期?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单合同生效日期
其生效时间是以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种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如下所述:
1、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2、新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问题,这是原保险法留给司法实践最大困惑之一,广州信诚案就是其典型代表。原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我们知道,寿险实践中,一般都是先收保费,再承保。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收取保费,按照客户正常理解和原来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了并生效了,在保单承保前发生保险事故(特别是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特别是许多寿险公司将正常承保通过的保单,生效时间提前到客户交纳保费时,更加重客户的误解。但同时寿险公司也倍感委屈,因为,按照其正常流程,承保还没有通过,保单还未正式进入系统,还未正式生效。
新保险法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改进,第1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进行了区分,授权合同双方可以对合同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符合了合同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也照顾到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实践运作的方法的差异(主要是收保费和合同生效的先后不同)和法律规定差异(新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二、保单的现金价值怎么计算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三、保单现金价值的作用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70%。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保单合同生效日期的相关内容。综上,保险合同经签字之后就可成立,投保人在合同成立之后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的内容不得违法保险事项条款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网律师。
最新资讯
-
08-24 2
-
10-10 0
-
08-09 1
-
08-30 1
-
11-24 1
-
11-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