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0-06-17 06:21:15
出现代理合同纠纷时,应该先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代理合同,只有正确认定代理合同的履行地,。不然,。同时,。那么,代理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呢?
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代理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以上就是关于代理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的知识,正确认识履行地对代理合同纠纷的解决十分重要。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合同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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