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除了受《婚姻法》规制还受哪些规定规制?

发布时间:2020-03-21 20:16:15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在军人结婚的时候不仅要受到《婚姻法一般规定的管理,还必须遵守军队的有关规定,而且,“军队特别法优于婚姻法”。军队的有关规定详细大家都比较陌生,,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其中主要的几种规定。

  一、确定恋爱关系后主动报告,接受审查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二、结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三、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四、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五、军人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一)户口薄

  (二)军人持军官证,配偶非军人的持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四)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六)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人结婚所受规制与普通人有相同的地方,也由于身份的特殊有很多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要受到军队管理规定的很多管理,如,。上述,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军人结婚除《婚姻法》一般规定以外还有哪些规定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责任编辑:邝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