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11 07:39:15


  怎样才能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小编提醒您,要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违法收养的,收养关系将不被法律所保护。

  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要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以被送养。只有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才可以做为送养人。

  生父母送养子女的,须共同送养。配偶一方死亡的,另一方送养未成年人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的人才可以做为收养人。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应与被收养人相差40周岁以上,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0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30周岁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和生父母是否有特殊困难以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关于收养孩子的相关法律规定: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