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走到尽头如何走离婚程序?
发布时间:2021-03-28 19:14:15
当爱已成往事,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解脱一段痛苦的婚姻枷锁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可是离婚两个字隐藏着很多你不懂的东西,离婚要走怎样的程序?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离婚要去哪里办理手续?要交多少的离婚诉讼费用……一连串的问题也许让你措手不及。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黄常仁律师就离婚程序上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首先,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协议,写好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只要写一份离婚起诉状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是协议离婚,具体的程序应该是: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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