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划分

发布时间:2019-10-16 15:16:15


  核心内容: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时离婚案件中最多争议的问题之一,下面就由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案件中夫妻间的财产时如何划分的。包括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以及哪些属于“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现代社会,夫妻共同财产逐渐呈现新的特点,主要有:

  (一)共同财产的种类日益增多,除了以往单纯的金钱和常见的家具、电器、首饰等实物以外,股票、债券、房产、经营权、知识产权等有形、无形财产不断涌现。

  (二)共同财产的数额增大。以往的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只涉及到一些简单的家具和日常用品,只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即可。但是随着共同财产种类的增多,许多离婚案件因共同财产涉及的数额巨大,只能适用普通程序,增加了分割难度。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前就处理相关财产,甚至伪造借条,导致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财产没多少,共同债务反而增加。

  (四)法律规定滞后,处理起来难度增大。婚姻法以及相关解释虽然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但是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具体没有细化的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几个方面:(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3)其它情况。具体实践中,,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是基于财产的自身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产生具体加以判定,前者原则是为个人所有,后者则为共同共有。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个人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对此予以规定,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