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19-08-29 21:54:15


  核心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