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离婚缓冲期”新制成效
发布时间:2021-04-07 16:00:15
离婚缓冲期”新制,那么,新制成效如何呢?
“新制”有没有效看当事人作何理解
■张诚,新婚半年
在离婚缓冲期时,我想起了谈恋爱时的甜美,也会想到成家后的不合适。纠结当中,如果我个人不能判断,我会求助家人、朋友。另外,婚姻也不是我一方说了算,还要看对方。如果对方强硬要离婚,我也没有办法。该怎么说,,还是要看双方吧。最后还要看对方能不能为自己而去改变些什么,新制有用没用看个人理解了。
目前我也没有小孩,所以难以回答离婚对小孩的影响,如果真有小孩,离婚会谨慎许多。迫不得已离婚,小孩问题会妥当处理好,看谁的意愿要养小孩,另外一方必须要给予小孩的生活费,最起码是要落实好小孩的抚养权。
作用在调解好合或双方“和平”分手
■农萍,南宁市妇联法律顾问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说“离婚缓冲期”制度是否在于特别保护女性,个人不认为有特别的保护。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好合或者是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如在对孩子抚养权争夺特别厉害时,离婚缓冲期给大家一个冷静的机会。给双方一个更长的考虑时间,对离婚的意愿不是特别坚决的夫妻,是会有一个促成和好的作用。但在妇联这一块,寻求帮助的99%都是妇女,要坚决离婚的比较多,“离婚缓冲期”对这一块帮助就比较少了。对于很坚决要离婚的妇女来说,,意愿是很强烈,面对“离婚缓冲期”不过是多等一两个月。
不过,我所接触了解到的是,不只南宁市,大多数妇女是不愿意走到离婚这一步,,多一个缓冲期,给双方多一次机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一个方法。
跟踪调解才能真正起“缓冲”效果
■王威,广西政法学院教授
“离婚缓冲期”是在离婚案件调解中一个很好的提议,“能调就调,尽量少判”,是根据高院精神所推出的一个调解阶段,也是使双方当事人减少诉争,冷静地面对婚姻的一种实际做法。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期限,跟踪他们自行调解的情况做调解。
这一时期其实也是双方“成败在此一举”的最后期限。,并给予正确的指导,那么双方有很大可能会冰释前嫌,甚至重归于好,起码不会像以前一样反目成仇,而是懂得“好聚好散”。人民调解员与人民陪审员相结合放在操作程序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跟踪调解,真正起到“缓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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