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公证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31 18:09:15


  在我国现在的法制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任何事情的办理都要走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办理的相关证件,还是任何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可能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财产公证程序

  一、个人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个人财产公证程序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公证费用:

  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三、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财产公证程序的相关内容。要说财产,那是每个人都十分珍惜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要是每个人的财产安全都不能保障的话,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很难让人安心了。财产公证就是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的一种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