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0 13:29:15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每一年的离婚率都在渐渐的增加。离婚好像对少数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在离婚之后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就成了很多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对于离婚后,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上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今天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一)如果是登记离婚,可以。
但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且需要证明对方的欺诈或胁迫等。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不可以。
除非是诉讼中没有处理的财产。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四、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只有恰当的处理好离婚后夫妻共同财分割的问题,才能避免彼此双方之间财产或的纠纷。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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