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发布时间:2019-08-06 14:33:15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新资讯
-
01-20 0
-
06-02 0
-
10-26 1
-
07-20 1
-
08-23 1
-
06-0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