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 “假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05 19:55:15


  离婚,对那些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种解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的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搞“假离婚”以达到非法目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下面几个案例便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假离婚的内幕。

  案例一:张某与其夫姚某计划外生有两胎,为逃避处罚,张某听信姚某所谓假离婚而暗中保持夫妻关系就可以不受处罚的谎言,。2000年1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查清张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随后她被单位开除公职。2001年姚某又与她人结婚,张某顿觉上当,,申请撤销该调解书。,原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作出的,是合法有效的,遂驳回了张某的申请。

  为逃避债务,游某与其妻田某演起假离婚的“双簧”戏,即家庭共有财产,包括新建的“小洋楼”、彩电、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和子女全归女方所有。他们还将该假离婚协议书交一份给民政部门存档,致使马某等得不到应有赔偿款。判决书生效后,,经执行法官调查,游某与其妻乃是假离婚,于是依法追加田某为该案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游某与田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

  婚姻是终生大事,大多数人的态度都非常慎重。感情生活正常的夫妻欲解除婚姻关系,主观上大多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对以上假离婚案例的分析,根据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假离婚”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为逃债转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因生产经营不善,或长期低收入高消费,导致欠下沉重债务。面对债权人的追讨,为了赖债,迅速与配偶离婚,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协议内容中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财产都归配偶所有,自己则孑然一身,离婚后行踪不定。债权人将其找到,债务人以“空手”相对,令债权人毫无办法,即使起诉,胜诉后也难以执行。

  (二)逃避责任,抗拒赔偿。“假离婚”的夫妻一方是侵权责任人,由于重大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为推卸将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人一方面与受害人周旋,,另一方面则加紧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将财产确权给将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配偶方,造成侵权人无力赔偿的假象。

  (三)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旧城改造和城市扩建过程中,部分老城区或城市近郊区域内的住户需要予以拆迁安置。由于拆迁补偿政策对无房户有一定照顾,甚至部分补偿款项以户为单位发放。于是一些住户得知拆迁消息后,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或住房安置面积,夫妻双方紧急离婚,或者住房归一方所有,或者由一户分为两户,骗取非法利益。

  (四)逃避政策,计划外生育。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可有些人受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旧思想的影响,总是想方设法多生、超生。为达到超生目的,在女方怀孕后就假办理了离婚手续,待孩子生下后再行复婚。

  (五)多占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城镇居民每一户头宅基使用面积均有一定的限制,否则,超出部分由有关部门调出安排给他人,或征收高额土地使用费。

  实践中,也有些夫妻是为了骗取低保、出国等原因而“假离婚”。

  案例二:2000年初,游某看到销售稻种市场有利可图,于是,他从外地购进了一批货源做起稻种生意。马某等20多户农民向他购买“汕优70”稻种94.5公斤,稻苗在抽穗时露了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假稻种。。

  “假离婚”现象的基本特点

  “假离婚”相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真离婚,有以下特点:。“假离婚”的夫妻双方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大多没有争议,但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却陈述不清,往往以性格不合,志趣不一为借口,双方并没有法定情形,。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通常不作分割。“假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全部归抚育子女的一方,或者作象征性的分割,有的干脆在离婚请求前即协议将全部、大部财产给对方或者直接全部让给子女,并且还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幌子。三是子女抚养没有争议。为了达到“假离婚”的目的,双方当事人对待子女抚养同样不会产生太大的争议。由于“假离婚”的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往往是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多少,另一方即答应多少,根本不考虑自己的收入,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协议确定一个不太切合实际的数额,有的甚至以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用或者协议直接放弃,从而在形式上侵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席女士与丈夫结婚15年,原来感情一直很好。1993年男方辞去公职,带上两个人所有的积蓄下海南闯荡,挣来的钱全部寄回家来,经席女士之手存入银行。随着男方事业上的成功,存单上的数额慢慢由四位数变成了五位数、六位数。

  次年春节男方回家来,说那边生意上出了麻烦,需要一大笔钱。席女士说那好办,你把家里的存款拿去,先补上这个“窟窿”。可男方又说,万一出了“血”还过不了关,说不定他还得“蹲局子”,连累了老婆孩子,让他于心何忍?不如两人先办个假离婚,过了这一段风头再复婚。

  为孩子着想,席女士对丈夫这个提议也爽快地同意了,第二天就同他一同办了离婚手续,还把银行存款悉数取出交给丈夫带走,自己只留下几万块钱的生活费。丈夫拿上钱走了,谁知这一去就杳无音信。席女士放心不下,特意请了假去探视,到了海南才知道,丈夫已经有了自己的新房子不说,而且又有了年轻漂亮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