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三区已办理27例三孩生育证

发布时间:2019-08-30 16:09:15


  3月16日下午,市民文先生到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清和市民服务站为他刚满月的第三个宝宝办理《再生育证》。和妻子李女士再婚前,文先生已有一子,李女士也有个女儿。今年1月21日,修改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再婚家庭可再生育第三个孩子,记者了解到,从实施到现在,我市三区已办理27例三孩生育证。

  三孩已出生,不少人来补办《再生育证》

  李女士说,她和文先生结婚3年了,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可是之前政策不允许。“得知怀孕后我们特别为难,幸运的是宝宝2月份出生前新政策就实施了,所以赶紧到服务站来给孩子办理《再生育证》”。

  《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一)再婚前生育子女数为一个,再婚后生育一个的;(二)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的。李女士的情况属于第二种。

  3月17日,记者从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2月开始就有很多夫妇前来咨询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已为兴庆区15对符合政策的再婚夫妇办理了《再生育证》。前进街的周先生家就是其中之一,“我读博士时认识了一位人口学专家,知道再婚三孩的政策即将实施,心里有了底,这才敢放心要三孩。”2月17日,他的小女儿出生,当月26日就拿到了《再生育证》。

  记者了解到,1月21日至今,我市三区计生部门共办理了27例三孩《再生育证》,其中兴庆区15例、金凤区9例、西夏区3例,其中有不少是孩子已出生补办《再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