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儿遭拒
发布时间:2020-08-02 09:28:15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柳凌、向良平)离婚时双方签订的探儿协议被前夫视为儿戏,置于脑后。离婚后母亲探视儿子要忍受前夫的污辱和刁难,。昨天,。
原告:探视亲儿无端遭拒
阿菲与欧文相识后在2004年年底结了婚。婚后,阿菲生下了儿子小宁,本以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未想, 2007年3月,小宁将满半岁之时,阿菲与欧文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
协议规定,小宁由欧文抚养,欧文无条件地对阿菲探视小宁给予协助。但欧文却总不愿协助阿菲探视儿子。
阿菲每次探视都要忍受其改变探视时间、地点和编造各种拒绝探视理由的刁难
后来,欧文又以儿子见阿菲就哭闹,对其健康成长不利为由,严词拒绝阿菲探视儿子。2007年10月,阿菲毅然将前夫欧文告上法庭。
对刁难阻止阿菲探视儿子之事,欧文称,阿菲不管时间地点见儿子就抢,已失去理智,儿子常被吓哭,为了儿子的心理健康,只好尽可能地躲远她。
:母亲探视权应获支持
,阿菲探望儿子小宁,并无不利于小宁身心健康之处,其探视权应当获得支持。
最后,、阿菲和欧文的工作生活情况,判决阿菲每月探视小宁两次,时间分别从每月第二个星期五、第四个星期五18时30分至星期六18时30分,欧文有协助的义务。判决后,双方服判,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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