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称二奶维权与婚姻法精神不符(图)
发布时间:2019-08-07 07:47:15
法学硕士、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郑百春,,引起广泛争议。???近日,记者采访了郑百春、有关专家、。
:“二奶”是人,
“网站开办以来,向我们寻求帮助的女孩已有600多个。”12月1日,法学硕士、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郑百春告诉记者。他给“二奶”的定义是:与已婚男子有稳定的性关系,以男子的财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婚女性。但是这些求助的女孩“完全符合这个定义的约有一半”。
郑百春讲,求助者中有个叫仙仙(化名)的女孩,便不符合这种情况。仙仙一直有工作,经济上独立,开始恋爱的一年多里压根不知道对方已婚,她还资助过对方生活费。可5年过去了,仙仙已近30岁,对方的妻子死活不离婚,焦虑的她只好写信给郑百春,问如何解决自己这个类似“二奶”而又不是“二奶”的“尴尬身份”。
鉴于仙仙的情形,郑百春在e-mail中奉劝她赶快放手。这也符合郑百春在媒体面前的表态:“同情‘二奶’,但是反对‘包二奶’。”郑百春告诉记者,女孩们主要通过电话、QQ、,其中绝大多数女孩是由于男人的欺骗、威逼利诱被动地成为“二奶”的,而男人的绝情、对方妻子的冲动、社会的歧视冷漠使得她们遭受殴打、侮辱,有的还承受着病痛的折磨,缺乏私生子的抚养费,人身权、财产权、隐私权经常被侵害。“至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以享乐为目的当‘二奶’,没有孩子,想要青春损失费)的女孩,一般不会来寻求帮助。”
,是要维护“二奶”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二奶是人,。”
。,通过非诉讼方式比较便捷。”这方面的例子之一是,郑百春曾经以代理人身份给广东某地交通局长写信,称如果还想继续当局长就必须为“二奶”所生的孩子支付抚养费,结果对方很快就支付了20万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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