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挺起农民“脊梁骨”

发布时间:2019-08-29 01:46:15


用法律挺起农民“脊梁骨”——法库县350个“法律服务中心户”普法服务纪实(上)
 
在法库县的225个自然村,有350名“贴心人”忙着为全县38万农民出主意、解纠纷、平事端。这些贴心人都有一个“官名”——法律服务中心户户长。他们用最朴素的方式将法律送进农家,用最实用的方式为村民解决问题,被村民誉为“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化解纠纷的消防员、提供服务的导航员”。

一种最有效的普法宣传

当户长的,都是村里有一定威望、有一定文化素质并愿意为大家服务的村民。

大孤家子镇兴隆山村中心户户长尤雄飞是镇政府退休干部,为人实在,村民有什么困难就找他咨询。有一个村民问:“老尤啊,我买的化肥有问题,像假的。咋办?”老尤就说:,这事儿就那里管。法律讲证据,你可要留好证据。像发票什么的,你要留着。”村民果然从卖问题化肥的商家那里得到赔偿。

农民外出打工讨薪难,是户长普遍关心的问题。村里有人外出打工,尤雄飞就送上一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叮嘱对方:“记着签劳动合同啊!”刘志贵是柏家沟镇刘小船村法律服务中心户户长。他在自家大门口两侧挂上了两块宽一米、长两米的大黑板,上面写的都是村民常用的法律、法条,一个星期换一次内容。“春节刚一过,志贵就把《劳动合同法》写在黑板上了。谁打工要出门,都先到老刘家门口看上半天。”柏家沟镇司法所所长张胜华说。

农村居民常因赡养老人问题闹纠纷。350个法律服务中心户,几乎户户都处理过这样的纠纷。2008年正月,卧牛石村有一位老太太,两儿四女,却无人赡养。中心户长刘春禄把老太太的两儿四女叫到一起调解。儿子说家庭经济困难,女儿觉得不应由她们支付赡养费。刘春禄把《继承法》往桌上一拍,说:“看吧,法律说得很明白,无论男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刘春禄主持下,子女们签订一份赡养协议:每位子女每年拿300元供养老人。

“实践证明,这是普法行为的具体化、实用化,是一种最有效的普法宣传。”县司法局局长王林高度评价“法律服务中心户”工作。

一种最实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