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9-08-12 08:38:15
一市民问:我于1999年买了一套房子,2001年结婚,2004年我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这套房子,并以7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套新房。请问后来买的这套房子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然律师事务所罗玉林律师答复:如果你们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这套房子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你们是2001年结婚的,2004年卖掉该房子后又以7万的价格又买了这一套房子。那么,依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该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情形,因为你2004年卖掉该房子时,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之后又用7万元买了新房,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然律师事务所罗玉林律师答复:如果你们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这套房子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你们是2001年结婚的,2004年卖掉该房子后又以7万的价格又买了这一套房子。那么,依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该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情形,因为你2004年卖掉该房子时,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之后又用7万元买了新房,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资讯
-
08-16 1
-
08-13 1
-
08-15 0
-
08-03 1
-
08-29 0
-
08-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