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个月内在冀皖浙连嫁三次被判重婚罪

发布时间:2019-08-28 10:48:15


  中新网丽水10月8日电(见习记者袁爽 通讯员张庆华)34岁的广西籍女子李某某在4个月内先后在河北、安徽和浙江与3个不同的男子登记结婚,后又离家出走。近日,重婚罪

  经调查,2007年4月27日,李某某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温塘镇,与男子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李某某离家出走。

  2007年7月6日,李某某又到安徽省芜湖县陶辛镇,与男子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李某某又再次离家出走。

  2007年8月下旬,李某某又以婚嫁为由来到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自治乡赵某家,在前两次均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于2007年8月31日与赵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9月2日,李某某趁外出购物之机逃离丽水,后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李某某以婚嫁为名与他人登记结婚,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先后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