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04 12:53:15


  一般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不适合其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以及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类型为____(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年____个月。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我们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上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以及遇见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