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能否提出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07 19:54:15
2007年5月,李某与芮某在外打工相识,一段时间后两人相处很好,便结了婚,可结婚不到一个月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女方怀孕了,可怀的不是李某的孩子,而是别人的孩子,那么,起诉要求离婚吗?“
记者采访中,法律界人士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芮某尚在怀孕期间,李某的离婚请求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芮某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并向李某隐瞒了上述事实,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王某起诉离婚,应予以受理。至于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两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随后,。据介绍,法官认同第一种意见。《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法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是不公平的。“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网站: 在此案中,芮某不是在婚后,而是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对此,,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记者采访中,法律界人士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芮某尚在怀孕期间,李某的离婚请求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芮某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并向李某隐瞒了上述事实,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王某起诉离婚,应予以受理。至于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两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随后,。据介绍,法官认同第一种意见。《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法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是不公平的。“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网站: 在此案中,芮某不是在婚后,而是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对此,,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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