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保障房婚姻成儿戏 爆110人假结婚假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16 18:58:15
2009年12月1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振华苑二期、沧台路E、F区、尤家下河经济适用住房和尤家下河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公告,通过十五天的申购,上述项目共受理登记3907人。日前,这些申购人通过青岛新闻网接受全社会监督。
查处不符合条件申请人400余名
申购登记结束后,市国土、、民政等职能部门立即分别对申请人所提报的房产、户籍和婚姻情况进行了核查。经过审查,共查处不符合条件申请人400余名,其中提供虚假户籍证明的40余人,提供虚假结婚姻证明40余人,提供虚假离婚证明70余人,隐瞒家庭住房情况200余人,审查结果及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情况已于1月1日起在青岛新闻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十五天。公示期间,市民可对有异议的申请人进行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2681116。
目前,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实施要件式审查,,婚姻情况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
中介“包办”假证难逃法眼
通过本次公开销售的核查情况来看,申请人不诚信提报个人收入、房产、户籍、婚姻等情况已成为干扰保障性住房销售秩序的主要因素,部分申请人甚至以制作假结婚证、假离婚证和假户籍证明来骗购保障房。经过了解,此类申请人多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申购事宜,中介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违法渠道为申请人伪造虚假证件进行申购登记,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销售管理工作,同时也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虚假证件的申请人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这部分中介大多是未经注册的非法中价,一但出现问题,申请人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在此,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诚信申请保障性住房,切勿相信可通过关系花高额费用申请办理保障房的说法,避免个人经济受到损失。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继续联合加大核查力度,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及时反映
目前,也有部分申购市民反映公示信息有误,以及举报他人提报的材料不实等,市相关部门将在进一步核实后予以补正或撤销。同时,再次提醒申购市民应及时查询本人公示信息,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及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反映,避免因提供身份证号等材料有误错失申购机会,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民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公示表每五天更新一次。
另外,现正公示的申购家庭基本情况及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公示表,主要是按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同一困难程度的申请家庭排序不分先后,其顺序最终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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