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家暴提出离婚 男子法庭上喊"我有精神病"
发布时间:2019-08-19 02:45:15
“我有精神病,希望法庭终止审理。”近日,离婚案时,男方语出惊人。“他没有精神疾病,他只是不想离婚,而是想逃避审判。”女方说。采访中,记者了解到 ,。审理后 ,因为男方自称有精神问题,。女方不服又向中院提起了上诉。不过,中院也没有做出最终判定 ,。
丈夫语出惊人“我有精神病”
今年4月份,,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财产。
二婚后受尽折磨提出离婚
起诉书是这样写的:“我经人介绍,同王某相识,并在十几年前结婚,由于我们都是二婚,且我带了个孩子,婚后我们就没有再要孩子。可是,婚后,王某对我动不动就打骂。他挣的钱也很少给我用,我只能靠自己的工资养活女儿。2008年,我们婚后购买的房子拆迁了,拿到了30多万元的补偿款。可是,他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自己拿走了,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在他自己名下,还特别注明归他单独所有。对于他的种种劣迹,我一直忍气吞声。可是,在2009年9月,他又因为小事,对我和女儿大打出手。法医鉴定我为轻伤。随后,我报了警,他被民警带走了,不过,现在已经办了取保候审。”
描述完这些后,张女士说,王某的家庭暴力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影响也非常恶劣。所以,张女士要求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她还提出了王某支付5000元精神赔偿金的要求。
法庭上,他说有精神病
,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时,王某和他的代理人都去了。面对张女士的诉讼,王某语出惊人,“我有精神疾病。”
随后,王某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他在开庭前,刚刚到青岛市精神病医院住了院,现在还在治疗。”不过,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我虽然没有证据,可是我知道他没有精神疾病。”综合考虑后,法庭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如果王某是无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的监护人代为诉讼。因此,,驳回了张女士的起诉。
妻子说他为逃避处罚
,张女士认为,她同王某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行为举止有什么异常。因此,她说王某自称有精神疾病是不想离婚的抗辩,“他这样还能逃过警方及检查机关的处罚。”
随后,王某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据,他说,希望法庭维持。另外,在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时,王某仍旧到场了。不过,他在开庭时明确表示,自己还清醒,能够正确表达意思,并能参加诉讼活动。
中院在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提出了离婚,而王某说自己有精神分裂症,并且在住院治疗当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精神疾病,需要验证当事人是否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先中止审判,确认后,再确定是否启动特别程序,所以,。”
另外,张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关于家庭暴力案件的起诉书 ,检查机关在起诉书中也没有提到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再加上王某参加庭审时,的确很清醒。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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