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04 23:52:15


  原告谢冰起诉称:其与被告赵宇1987年1月10日结婚,2001年4月25日协议离婚,同年12月28日双方就财产分割为由向被告赵宇提出主张。

  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20元,由原告谢冰承担90020元,被告赵宇承担10000元,于2005年8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谢冰。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