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套房老人多次立遗嘱 究竟以哪个为准
发布时间:2019-08-29 03:50:15
上个月,福州李先生去世了,他留下了两份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所以,办理继承公证时,应以李先生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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