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能否继承农村老家的祖业产

发布时间:2019-08-06 08:42:15


王某父亲住在是河北农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处老宅。王某是独生子,按农村习惯王某的父亲是这所房子的当然继承人.但是王某户籍在北京。王某咨询律师他能否继承老家的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什么是遗产,按照主流的观点,以遗产是各种权利的集合。也就是说,继承人所继承的并非是具体的物,而是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的内容《物权法》没有作太多的规定,在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许多人就此推论出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其实,这里还是有争议的。《土地管理法》只是规定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但是针对自然人而言,所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并不和宅基地的集体所有的性质冲突。《物权法》也是把宅基地作为用益物权来规定的。

所以,从法律上将,城市的户口的人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