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将家庭信息告诉外人
发布时间:2019-08-20 13:53:15
在一次闲聊中,受害人李梅(化名)向一陌生男子透露出自己的家庭情况,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留意。数天后,一男子竟在李梅下夜班途中等待,并尾随李梅进入家中。在被男主人撞见后,该男子逃离时持刀将男主人刺伤。案发11年后,被列为网上逃犯的该男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
受害人李梅(化名)自己开着一个小卖部,经营日用小百货。1998年2月5日深夜23时许,李梅打理完店里的事,关了店门,骑车回家。行至自家附近的时候,李梅看到单元门口有一个身影。因李梅每天带着营业款回家,所以心里十分紧张害怕。当她谨慎地走到单元门口时,发现站在这里的正是常到自己店里买东西的张某。张某告诉李梅他是来这里找人的。此前李梅在与张某闲聊的时候,曾说过自己的家庭住址,及爱人有时上夜班不在家的事,而当日,李梅的爱人正好值夜班没去接她。此时,张某看似顺口问李梅住哪,李梅说已经到了家门口了,进家认认门吧。于是,张某跟着李梅进入家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梅的爱人正巧回来,听到开门声,张某慌乱地躲藏进卫生间,不料,李梅的爱人正好拉开卫生间的门,看到持刀的张某。刹那间,自感不妙的张某拔腿就跑。李梅爱人见状,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了出去。当追至迎泽大街时,李梅的爱人被张某用短刀刺伤左眼,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检察官提醒群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勿轻易将自己的家庭信息透露给不了解的外人,以防遇到不测。本报记者 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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