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29 19:43:15


  在法律上对于不同的案件也是有着不同的管辖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一定的纠纷管辖也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条件

  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之分。

  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比如采用水运,,采用铁路运输,;

  (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与铁路运输有关的,;

  (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

  二、合同纠纷中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1.

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外情形,详见第1.2、1.3、4部分的内容。

  1.

  《民诉法》第18条规定::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其中,,重大涉外案件的判断标准包括:(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以及(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同时,,:

、;

  (2)海事、;

  (4)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

  另外,,争议标的额达到较大的第一审案件,。

  1.3高级、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三、合同纠纷中的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

  《民诉法》第36条规定:,,。,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依据上述规定,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

  尚未受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起诉

审判权,。

,。

,不得再自行移送,。

,可以直接裁定撤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条件的全部内容。在法律上是有着很多种类的管辖的,所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一定要多多注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