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2年 是非仍不断
发布时间:2019-08-31 10:29:15
诸暨农村妇女刘女士离婚后,被人告上法庭,要求刘女士偿还其与前夫存续期间所借的5.5万元人民币,刘女士坚决否认有这笔借款,。
今年46岁的刘女士是诸暨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早年和本地人章某结婚。婚后夫妻俩一起劳作,并在2001年一起建造房子,可不久后两人感情发生变化,2004年12月,,但被驳回,2006年,,,但并未分割财产。到2006年6月,,,在财产分割中,.5万元,这笔钱是章某在2002年3月向傅某借来造房子的。但刘女士坚信这笔借款不存在,拒不执行。
2006年年底,,要求偿还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作为最重要的证据,那张署名为“章某”(刘女士的前夫名字)的借条。,于今年4月份作出判决:刘女士应归还傅某5.5万元和部分利息。
刘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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