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分开12年后畸恋 哥哥最后杀害了妹妹
发布时间:2019-08-23 09:55:15
案发后,哥哥只求速死。2008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李图强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但考虑到他因家庭矛盾一时冲动杀人,且认罪态度好,故酌情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日,,首次全面呈现这宗两年前的兄妹悲情。
1
发生血案
法医鉴定,双肺、肝脏破裂,受利器所伤,怀疑死亡前后曾遭到性侵犯。
2008年5月6日,顺德警方接报,一房东在出租屋内看到一染血的编织袋,散发臭味,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尸。
多名警员奔赴案发现场。出租屋内,女尸由棉被包裹,身着咖啡色上衣,下穿黑色牛仔裤,未着内裤,双脚赤裸,口唇苍白。法医初步鉴定,女子双肺多处破裂、肝脏破裂,是受利器所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并怀疑死亡前后曾遭到性侵犯。
经走访得知,死者是当地一家娱乐场所的员工,叫陈李芸(化名),21岁,广西人。“平时在这里出出进进,我看见很久了,就像情侣、夫妻。”一街坊说。警方获悉,陈李芸有一男友,叫李图强,23岁,案发出租屋就是李图强所租。此时,”李图强已不知去向。两天后,警方在南海区一旅店内抓获了他。
2
亲兄杀妹
接受讯问时,李图强第一句话就说,杀害的是亲妹妹。
接受讯问时,李图强交代了一个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情节。他第一句话就说,杀害的是自己的亲妹妹。此外,他承认对尸体进行了奸污。
鉴定显示,李图强的D N A与陈李芸相似度很高,之后对其父亲的D N A鉴定发现,他俩的确是同胞兄妹!一起普通案件,上升为一宗扑朔迷离、涉及伦理道德的奸杀案,在当地引起了轰动。
李图强为何要杀亲妹妹?是有精神疾病还是有难言之隐?面对警方的讯问,除了对杀妹事实供认不讳外,李图强对其他提问却保持沉默。与此同时,精神鉴定出来了,李图强没有精神病,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之后,顺德警方侦查认定李图强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当年8月8日,起诉。
3
自幼分离
李图强说,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亲兄妹为何一个姓李一个姓陈?他们怎么会成为众人眼中的情侣?哥哥为何残忍地杀害妹妹?,他大多低头不语,实在蒙混不过,便推托不记得了。
?”检察官问。“死刑,立即执行!”李图强回答得坚决。承办检察官发现他情绪波动,遂聊起家常,李图强终于放下戒备,道出了父母离异、兄妹分离的过往。
1993年,李图强8岁,妹妹李芸6岁。当时父母离婚,他跟父亲留在广西生活,母亲带着妹妹去了北方,并把女儿的姓改成了外婆的姓。此后,父亲再婚。李图强小学毕业那年,父亲不小心跌断了腿。
初中毕业后,李图强外出打工,以养活残疾的父亲。2005年年底,他在浙江打工,得知母亲和妹妹回广西看外婆,就辞工回广西相认。“我就是想跟属于自己的一家人团聚,组个家庭吧。”李图强事后接受采访说,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重新组建家庭,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4
兄妹同居
李图强回忆“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我觉得我们更像恋人。”
2007年,相认后的李图强和陈李芸来到顺德,一起在一家娱乐场所打工,都住在单位宿舍。
同在异乡,互为依赖,分离12年的兄妹越来越亲密。“有时我下班她没下班,我就去她那里接她;有时她下班我没下班,她就在门口接我。就这样,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我觉得我们更像恋人。”李图强回忆。
一次下班后,正处于青春萌动期的两兄妹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完之后,我已经知道这个是事实了,我说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我们还是最好的兄妹。她也说是的。”李图强供述,事后两人仍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性关系。
“当他们相认后,李图强对他妹妹,或者他妹妹对李图强,首先建立起来的,可能是一种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喜爱,因为他还没有真正领会到兄妹之间的生活或者说是亲情。”承办检察官分析。
5
为何杀妹
“她说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我非常绝望,无法控制,拿起凶器在背后杀死了她。”
李图强供述,2007年12月,妹妹开始以各种借口避开他,并说想分手,叫他不要找她、烦她。2008年初,陈李芸在娱乐场所上班期间,结交了新男友,益发疏远哥哥。
2008年4月底,由于失业,李图强开始向妹妹索要生活费,两人经常为此争吵。5月6日,陈李芸想托哥哥带东西给母亲,便来到李图强在大良的出租屋(即案发地)。李图强又向妹妹要钱,说要给父亲寄生活费。陈李芸不肯,“他又没养我,凭什么给他生活费?你自己不会挣?”她转身要走。“父亲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你也有份。”李图强答道,此时他即将失控。
李图强回忆,当时两人吵得一塌糊涂,“她说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李图强说自己“非常绝望”,“我无法控制,趁她不注意时,拿起凶器在背后杀死了她”,“连捅了多少刀都不知道,整个人好像麻木了。”
李图强还供述,他正在拖地上血迹时,陈李芸的手机响了,接通后有男子说话。他马上按掉电话,猜想一定是妹妹的男友。
当时,他很想知道妹妹与男友当天有无发生性关系,就脱掉陈李芸的衣服,对尸体进行奸污。“他这种性行为,反映出他对妹妹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承办检察官说。
事后,李图强呆站着,抽了根烟。沉默良久,他动手清洗地上的血迹,用棉被包好尸体,装入编织袋,逃离现场。
6
判处死缓
李图强没有上诉,。
2008年10月24日,。
当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犯罪情节恶劣,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应予严惩。但考虑到他一时冲动杀人,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预谋的恶性凶杀案件有别。此外,李图强归案后如实认罪,认罪态度良好,故酌情从轻处罚,,缓期两年执行。
之后,李图强也没上诉,。
探视
“我情愿选择判死刑立即执行”
近日,,在当初案件承办人的陪同下,。
“自从进了看守所,我给父母写过信,可他们都没回信,我很失望。”李图强说,相认后,母亲想弥补自己,但又不想与父亲合好。“妹妹的继父对她很好,我妈和外婆对我都很好,但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真心对我好,我的愿望是一家人在一起,放弃仇恨。”李图强还说,刑满出狱后,自己无法面对社会,“我活了这么多年什么苦都吃过,所以我情愿选择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探视后,承办检察官也很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李图强的来信,信中内容令人叹息。
“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我曾认为我很善良,也相信每个人都很善良,但是善良的背面也许就是邪恶。虽然这种邪恶不属于他本身,需要受到外界强烈的因素来激活,然而一旦被激活,那是可怕的,比邪恶还邪恶,是自己无法控制的!”信中李图强还说,“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或制止,就会造成严重的悲剧惨案。”
反思
感觉不到亲情心中积生仇恨
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这起悲剧与李图强自幼缺乏关怀与亲情不无关系。当同龄孩子在温暖的家庭中度过快乐童年时,李图强却缺少关爱温暖,慢慢产生自卑、仇恨的心理,他渴望亲情却得不到,因而怨恨纠集。
“那时候觉得无依无靠,一点都没有那种亲情的感觉。”李图强回忆,父母离婚后,因就读的小学离家太远,父亲让他寄宿在大伯家,但大伯夫妇并不欢迎他,经常对他打骂。李图强渐渐变得沉默内向,成绩也快速下滑。
其间,父亲已经再婚,继母脾气不好,放假在家,只要李图强稍有犯错,就要责骂。“在继母那里我已经养成了仇恨,非常地仇恨。”
2005年,李图强与母亲及妹妹相认,但两年后悲剧发生。“我觉得很失败,自己所追求的完美幸福的家庭根本不能实现,让他们去相认父亲,多见几次面,也不能实现。作为兄妹,又走错了路,培养错了感情。”李图强接受采访时说到此,失声痛哭。
采写:南都记者 海鹏飞 实习生 陈磊 通讯员 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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