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登记结婚 7年“夫妻”遭遇尴尬
发布时间:2019-08-23 17:24:15
2004年,当事人张明(化名)和李丽(化名)因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并未做登记便依照传统风俗举办了婚礼。没想到因此导致7年后夫妻难以分清繁杂的权利义务,为此给两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没有法律证明的婚礼
船山区马家乡的张明家境殷实,2004年,年仅18的他与同乡的李丽谈起了恋爱。由于当时够不上法定结婚年龄,两人便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婚宴,李丽嫁到张家,与张明过起了有实无名的夫妻生活。“当时两人相互喜欢,父母也同意,至于其他的手续都不那么重要。”在当时的李丽看来,结婚登记只是一个形式。
男方迟迟不肯办证
婚后的重担渐渐压碎了李丽对家庭的梦想。“他不但不务正业,而且脾气暴躁,甚至有时对我动粗。”李丽介绍,婚后没有正式工作的张明仗着家境好,不务正业。虽然两人已经有两个子女,但张明却少有过问他们的生活需要,家里的事大多由李丽独自料理。不仅如此,没有找工作的张明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此,夫妻俩吵架的情况也就时时出现。
据李丽介绍,“他们断了我经济来源,并且经常打骂我。”张家家人对她的态度渐渐转变,张明对她也由以前的吵闹变成大打出手。“我们一大家人的收入都是由婆婆掌管,她却不给我零花钱。”
然而最让李丽伤心的是,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后,原本商量好满法定年龄就结婚登记的张家人却突然反悔,迟迟不肯办理结婚手续。李丽介绍,张家在乡镇上有房有店,对于儿媳妇,张家人似乎想找一个更好的。
双方只能走法律途径
今年3月,忍受不了“夫妻”生活的李丽下定决心与张明“离婚”。“他们却让我把以前和张明攒下的2万元留下。”李丽认为,2万元都是由自己和张明多年做零活的积蓄,也有自己的一份。因为两人共同财产的划分和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李丽与婆家难以达成一致。但因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李丽却难以找到一个合理的财产划分标准。日前,李丽决定将此事起诉到船山区人民法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利民法律服务所的律师任强介绍,要成为夫妻,一定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切不可按照办喜酒等“民俗”方式办理,“一旦出现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各种侵权行为,另一方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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