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严"向妻借零花钱 随后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16 01:31:15


  吴先生娶了一个能干又强势的老婆,妻子经营着一家工厂,家境殷实。

  周围人都以为他很幸福,其实苦衷只有他和发小王先生知道。他自己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老婆对他管得很严,每月只给2000元生活费,因此每次和朋友出去聚会,他都是囊中羞涩。

  尽管他家比王先生有钱,但还要时不时靠王先生接济。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困境,吴先生向王先生提了个想法,让他帮自己向老婆借些零花钱。

  王先生不好拒绝,去年3月21日,他以自己的名义,向吴妻借款5万元,然后再转借给吴某。

  吴先生也给王先生写了借条,并说好利息到时由他直接给妻子,就说是王先生转交的。

  原以为事情解决了,没想到今年4月11日,吴妻突然以王先生未按期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更令王先生震惊的是,直到开庭他才得知,吴先生托他借款3天后,就与妻子协议离婚了。

  因为王先生和吴的前妻已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

  “不过,王先生也不用太着急,这5万元钱,他也可以打官司向吴先生要回的。”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