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分居两地 妻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9-08-21 03:45:15
近日,离婚案件,判决一对结婚仅1年,共同生活期间仅1个月的张某与袁某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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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现年29岁的张某(女)与34岁的袁某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后未生育子女。张某与袁某婚前相处较少,相互了解不够,而袁某婚前已在欧洲某国务工,婚后与原告共同生活一个多月后即继续出国务工。本来交流甚少的夫妻只能靠上网和电话联系。张某与袁某两“国”分居的状态就这样持续了近一年,在此期间,张某备受煎熬,认为其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作为一名弱女子也没有体会到家庭的关爱和幸福,加之在共同生活期间的1个月张某觉得袁某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后袁某要求张某寄送个人资料办理出国手续共同出国务工时,张某表示拒绝,。
,表示分居两“国”对双方都是考验,彼此都受了很大的煎熬,相识一年多的时间夫妻两人朝夕相处的日子屈指可数,对此表示遗憾,若原告张某不愿放弃现在的工作随他来国外务工,执意离婚的话,他也愿意。
,夫妻双方婚前相处较少,了解不够,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能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基础,加之分开生活期间双方夫妻感情交流不多,其后双方为夫妻矛盾的解决未能沟通协商一致,张某拒绝出国与丈夫共同生活,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夫妻感情破裂。诉讼中丈夫袁某亦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张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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