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可预防制止家暴
发布时间:2019-08-10 03:31:15
核心提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纳入法制轨道。但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
近日,,作出江西省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学专家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赋予家庭暴力受害人最直接、最及时的司法救援手段,具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功能。
一、全省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刘某婚后长期对妻子谢某实施家庭暴力,使谢某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伤害。今年3月11日,离婚,刘某扬言要杀害谢某全家,。、疾病诊断书、医疗费发票等证据的审查,认为其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
近日,:“禁止刘某骚扰、跟踪、殴打、威胁谢某。如刘某违反上述禁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该裁定是江西省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有预防和制止家暴功能
今年1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昨日,:“以前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大多数人只能选择逃避。人身保护令结束了家暴案件长期“无法可依”的状态”。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黄某介绍说,“‘人身安全保护令’赋予家庭暴力受害人最直接、最及时的司法救援手段,具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功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时,可以口头申请,。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如果有市民在家庭中遭到了殴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该保护令一般期限从15天到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裁定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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